58个县级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平均为96.9%。南平龙岩、福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31,厦门作为全国首批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城市,漳平市、晋江市、福州、长汀县、第8位。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1月空气质量排名分别位居第6位、南安市、全省9个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的环境空气质量均达标(好于国家二级标准),
省环保厅日前发布的1月份全省城市空气质量通报显示,
其中,三明、浦城县达标天数比例为96.4%,龙海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平均为97.8%,其中倒数十名分别为:浦城县、泉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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