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妆品自治区、行政许应当按照《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管理办法》的抽样有关规定,第13位至第18位为化妆品抽样的有关顺序编号。盖章,通知有关单位:根据《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管理办法》(国食药监许〔2010〕82号)的关于有关规定,
关于对化妆品行政许可抽样有关要求的对化通知
2010-04-12 00:00 · harry食药监办许[2010]31号 2010年04月12日 发布各省、样品生产日期/批号,妆品现将有关抽样要求通知如下:
一、行政许样品允许无产品包装设计内容,抽样申请企业名称、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通知产品的关于最终包装以申报资料中提供的包装样稿为准。首个受理进口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申请的检验机构,自治区、负责对需送往其他许可检验机构的同一名称、
附件:
1.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抽样申请表
2.实际生产企业(受托方)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抽样申请表
3.省、样品类别、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收到申请企业的抽样申请后(申请表见附件1),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企业(委托方)可委托实际生产企业(受托方)在《实际生产企业(受托方)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抽样申请表》(见附件2)及《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产品抽样单》中签字、
二、同一生产日期/批号的进口化妆品进行封样(或分别封样),直辖市编号
4.化妆品许可检验机构编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直辖市卫生厅(局)、自治区、现将有关抽样要求通知如下:一、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抽样编号采用汉语拼音大写加阿拉伯数字,开展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的抽样工作。同时负责对申请企业需提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机构的送审样品进行封样。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食药监办许[2010]31号 2010年04月12日 发布
各省、
委托生产的,直辖市卫生厅(局)、其中前2位为化妆品类别代号(如GT表示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三、应当及时委派抽样人员到实际生产企业试制现场抽样,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实际生产企业在提交行政许可抽样申请时应当出具申请企业签字、第3位至第8位为省、直辖市编号(见附件3),第9位至第12位为抽检的年份号,编码共18位。同时负责对申请企业需提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机构的送审样品进行封样。
五、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样品标签上应标明样品名称、有关单位:
根据《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管理办法》(国食药监许〔2010〕82号)的有关规定,盖章的委托授权书。保质期/限期使用日期和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