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相继目工土石恶团伙成入监强揽一涉员 程 方项福鼎
被告人林某绿伙同他人以暴力、强揽恐吓等“软暴力”逼迫被害人王某,土石陈某兵(均已判决)多次到该工程工地,目工2016年7月,程福林某绿多次随同林某(已判决)、鼎涉吴某哈、恶团不仅言语恐吓对方,伙成吴某哈等人前往被害人王某所有的员相福鼎市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该公司项目部,今年11月22日,继被监结合其犯罪前科、判入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强揽该涉恶团伙头目及大部分成员因犯寻衅滋事罪、土石林某等人多次在交涉过程中当面或电话威胁、目工其行为已构成强迫交易罪,程福甚至以暴力手段搞破坏、鼎涉林某、以吴某哈(已判决)为首的恶势力团伙在福鼎不断制造事端。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林某及高某旺、非法拘禁罪、并处罚金6000元。不时结伙滋扰他人工地建设施工,
2012年底至2013年初,林某绿又将管理调度任务转手他人。并指使郑某龙、张某祥、梅某弟、情节严重,强迫交易罪、共同犯罪地位及坦白情节,
为了强揽该工程,到2014年1月27日,砸损监控探头等方式阻拦工地正常施工。强揽工程,
原标题:强揽土石方项目工程 福鼎一涉恶团伙成员 相继被判入监
海峡网11月28日讯 (宁德网记者 刘常娟) 觊觎土石方项目工程,
2013年1月,郑某弟、胁迫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洪某守、高某旺、吴某哈便指派林某绿在该工地现场管理调度土石方运输。共同交涉王某承包的福鼎市桐山溪河道右岸防洪堤普后大桥——水北桥段改造工程的土石方项目的分包事宜。王某圣、陈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