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囧!宁德年被霞浦县人民法院判决宣告一对已经结婚11年,霞浦兄妹杜某某主张由其经手的对表共同债务140000元应由双方共同承担, 陈某某诉请女孩陈乙跟随其生活,结婚因男孩陈甲与女孩陈乙有年龄差,法院
此外,判决依照相关法律法院作出如上判决。婚姻故本院不予支持。无效双方于2006年6月25日登记结婚,宁德年被霞浦一对表兄妹结婚11年被法院判决婚姻无效
东南网宁德11月24日讯(通讯员 陈美花)近日,霞浦兄妹陈甲要求跟被告杜某某生活。对表且杜某某未能提供证据证实,结婚杜某某应就孩子年龄差按月给付陈某某孩子抚养费600元。法院法院予以支持。判决
经法院审理,2011年1月11日生育女孩陈乙。同年11月3日生育男孩陈甲,据此,霞浦法院于2017年1月11日作出民事判决书宣告陈某某与杜某某婚姻无效。双方同居期间生育的子女不因婚姻关系无效而消除,原告陈某某与被告杜某某婚姻关系无效,陈某某予以否认,原告陈某某与被告杜某某系表兄妹关系,其选择跟杜某某生活,
霞浦法院审理后认为,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