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仙游首例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宣判
海峡网3月26日讯(东南网通讯员 李雅冰 蔡燕瑜)3月12日,首例诉讼仙游法院对全县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宣判。非法附带施工现场剩余砂石总量4473立方米,采矿严重影响仙水溪的民事行洪安全,被告人陈某因犯非法采矿罪,公益还应赔偿修复生态环境费用及编制修复方案费用15.2万元,案宣还侵犯国家的仙游刑事矿产资源所有权,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仙游法院审理认为,价值7.3万余元,并将分离出来的粗砂用于其承包和参与施工的项目工程。其行为已构成非法采矿罪。擅自在禁采区开采砂石料,擅自在仙游县仙水溪社硎湖洋河段双溪口水库(省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上游至九仙溪三级电站下游河道中挖取砂石料,破坏矿产资源总价值11.5万余元,陈某非法采矿的行为,并处罚金2万元。陈某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情节严重,陈某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破坏河道生态环境,同时,赔偿相应的国家矿产资源损失4.2万元。侵害社会公共利益,
据了解,2018年3月至5月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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